自2012年12月1日起,韶关市林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为期4个月的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地共张贴以政府名义发布的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通告2000多张,悬挂横幅300多条,发放宣传手册1.1万份,在韶关台、公共频道和各县(市)电视台播放为期1个月的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广告,向韶关20多万中国移动手机用户群发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广告短信,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开展执法检查行动240余次,共检查各类酒店、市场900余家次,查获野生动物165只,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人,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和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2月27日至3月1日,市野保办对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主要道路、美食城、城郊山庄农庄及其他酒店、餐馆较集中的地段进行了巡查,总巡查线路达330多公里,发现并记录有30多家餐馆(大排档、山庄、农庄)在其广告牌、招牌上标有保护野生动物名称、图片或 “野味”等字样。下一步,我办将制定方案,对这类餐馆进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