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县综合应急队员熟练操作、使用水车、风力灭火器等扑火工具,提高实地扑救山火的能力,在今年3月20日专门聘请平远县扑火专业人员培训的基础上,4月18日,县林业局派出森林扑火技术员再次对县级综合应急大队50人进行培训、演练,确保发生山火时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据了解,县级综合应急大队是一支以“森林消防为主、三防救灾为辅、兼顾其他应急处置”的队伍综合应急队伍,人员从复退军人中招聘,平均年龄21周岁,林业、水利、住建、公安等相关职能单位负责技能培训并考核,由县巡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全封闭准军事化管理。在森林防火期间(即9月1日至次年的4月15日),应急大队围绕有灾救灾、无灾演练(包括灭火器材的使用、保养,应急知识的掌握,重点林地、林木资源的保护和巡查等)的要求,每月必须有10天以上的时间由林业局安排专人负责综合应急队员的指挥、培训、统筹协调等工作。原则上设5个小分队(其中一个以水灭火队10人,配备消防水车一辆;4个风力灭火队,每队配风力灭火机2台、水枪2支、扑火把6支),配合山火所在镇、村的扑火队伍安全扑火。
在县巡警大院内,县级综合应急队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沉着冷静,遵守纪律,认真聆听讲解,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一人又一人、一遍又一遍地操作,培训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张茂源、刘利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