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国家、省停止实施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审批制度,这给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带来极大压力,为适应木材经营加工许可项目取消的新形势,有效防止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快速无序扩建和资源过度消耗,为此,近日河源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的意见》(河府办〔2013〕68号),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管,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转变监管方式,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管理。首先是由许可管理转向日常管理,加大投入,改善监管手段和措施,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在线监控,实时掌握企业木材加工经营情况。同时,加强企业台帐管理,依据台帐情况倒查木材加工经营情况,对发现违法经营加工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其次是由单独管理转向协同管理。林业部门负责的木材经营加工行为管理、工商部门负责的市场准入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的环境保护管理与消防部门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协同进行,增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约束。
二是落实监管措施,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工木材。加大检查力度,整合林政、森林公安等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加强对木材流通和林区采伐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除桉树人工林外的一般商品林的检查,查找非法木材流入企业,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加大检查密度,定期检查核对购销台帐,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及时核销已使用的木材运输许可证,使检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购销台帐登记,并对木材加工企业实行定厂定人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监管。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行为。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督长效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打击盗伐、滥伐和非法收购林木的行为,决不能姑息。对无执照经营或者其他违反工商管理法规的行为,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四是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要求各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手段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依法使用木材意识,提高企业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引导企业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规范行业管理的服务作用,促进企业自律,维护正常经营秩序。(河源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