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自2011年11月开展木材运输巡查工作以来,创新工作方法,严格依法上路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木材案件,收到了明显的管理效果。今年1-7月份全县开展木材运输巡查320次,检查车辆193辆,处理违法运输木材案件96宗,没收木材503立方米,罚没金额35.12万元。
广宁县制定了《广宁县开展木材运输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巡查范围、组织领导、巡查管理、检查监督等。并从林业局林政股及木材检查站中抽调有木材巡查资格的人员共15人,分成三个小组,根据木材运输规律和天气状况,进行不定时上路流动巡查。同时,建立有效的信息网络,对提供有效信息者实行安全保护及奖励,提高木材运输巡查效率。
广宁县要求各木材检查站改变“守株待兔”式的检查方法,与木材运输巡查工作有机结合,变被动为主动,走出去,多想办法。县巡查组接到举报信息,可以调动附近的木材检查站人员进行流动检查,有时为查获一辆违法运输木材车辆,出动2-3个巡查组及部份木材检查站人员共同进行拦截。
为加强管理,广宁县要求开展流动巡查必须至少有一名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巡查须二人以上,持证出巡,并确保道路畅通和人身安全;巡查范围严格控制在辖区内县以下公路及堆场、木材交易市场;严格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巡查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公正执法,防止“三乱”。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监察领导为主要成员的执法纪律监督组,对巡查执法人员进行抽查监督。(广宁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