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媒体曝光湛江市遂溪县、雷州市候鸟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此,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果断决策,快速部署候鸟保护工作,决定从2013年11月25日至2014年3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候鸟保护百日行动。该行动实施以来,危害候鸟的行为和现象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爱鸟护鸟的氛围和共识逐步形成,候鸟保护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媒体曝光后,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高度重视,分别派工作组莅湛督导工作,特别是省林业厅孟帆副厅长多次亲临指导。湛江市委书记刘小华、湛江市长王中丙多次批示和听取工作汇报,并亲临现场督办候鸟保护工作。湛江市专门召开了保护候鸟百日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庄晓东副市长为组长,以宣传、监察、公安、教育、食品药品监督、交通、农业、林业、卫生、工商、海关、铁路、团委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案件侦办、督查督导和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加强对候鸟保护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各县(市、区)(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下同)也相应成立了候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层级分明、衔接顺畅、职责清晰的工作领导机制,推动候鸟保护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制定行动方案。湛江市印发了《湛江市保护候鸟百日行动方案》,确立了“辖区内无天网毒饵、流通无候鸟运输、市场无候鸟交易、酒店无候鸟经营、餐桌无候鸟菜式的“五无”工作目标,重点清除天网、毒饵、鸟枪等猎鸟工具,维护候鸟栖息地和生存环境安全;重点清查酒家、饭店、集贸市场等场所,消除流通销售隐患;重点查处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加工、销售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高压态势。
(三)营造浓厚氛围。湛江市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保护候鸟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民众爱鸟护鸟的自觉意识。一是组织新闻媒体对候鸟保护百日行动进行跟踪报道。据统计,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等电视媒体播报信息306次;湛江广播电台等电台媒体播报信息311次;中国新闻周刊、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报刊媒体报道信息31次;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发布信息40多次。此外,还组织各类宣传活动392次,出动宣传人员1909人次、宣传车辆464趟次、发放宣传册7753本、宣传画3476幅、制作宣传标语18265条、悬挂宣传横幅1179条,印发宣传单161369份。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湛江市林业部门与教育部门共同发起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的一封信活动,号召摒弃食用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陋习。三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护鸟活动。积极发动湛江师范学院等高校自愿者组织开展广场宣传、讲座等活动,让保护候鸟的宣传深入到街头巷尾,让保护候鸟的话题成为民众茶余饭后的谈资,形成爱鸟意识入人心、护鸟行动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发布了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明确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二是建立网格化的候鸟保护责任机制。市与县、县与镇、镇与村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明确、按职追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三是健全追责机制。对被曝光地的直接责任人员实行就地免职、停职等处理,进一步强化候鸟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四是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每十天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工作情况一次,重大、特殊情况即时上报,确保工作动态及时反馈,工作问题及时解决。
(五)加大执法力度。湛江市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危害候鸟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湛江市还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和联合执法大行动,从严从重查处危害候鸟保护的违法犯罪案件。据统计,全市清查检查农贸市场2372个次、宾馆酒楼8889家次、候鸟栖息地4080处次、流动窝点442处;收缴销毁鸟网8150米、诱捕器49个;立案15宗,破案14宗,查处违法人员12人,行政罚款64000元,收缴野生鸟类3276只。通过全方位、高密度、拉网式的执法检查,有效打击了危害候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候鸟保护百日行动以来,湛江市扭转了候鸟保护工作的被动局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湛江市将继续保持候鸟保护工作高压态势,继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风尚建设,全力推动生态湛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