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河县动员全县干群开展“绿化行动我先行”大型活动。
该县印发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绿化行动我先行”活动的通知》,将今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定为“义务植树活动月”。期间,要求全县机关单位建2175亩、每个镇建200亩、全县共建3775亩的义务植树基地。并明确责任,实行“三包责任制”,即包面积、包费用、包质量。同时,还对各镇各单位的义务植树范围、费用承担、苗木标准、造林成效标准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开展“绿化行动我先行”活动,是该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为防止活动走过场和流于形式,该县实践办和县绿化办将组成督导组,对各责任单位进展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考核内容,以此确保植树造林出成果。(汕尾市林业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