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丰县开展“呵护青山作表率”活动,县直机关2000多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与基层镇、村8000多名党员干部一道承担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该活动建立“一率先、两结合、三联防”的森林防火机制。一率先,即党员干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两结合,即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与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相结合、县直(含驻海)机关“扶贫双到”挂钩联系与协助森林防火相结合;三联防,即推行县、镇、村三级联防,以镇、村为主,县直(含驻海)机关协助为辅,开展森林防火;推行党群联防,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青年志愿者等,积极配台,共同参与,统一部署,做到通讯畅通、信息共享,森林共防。
该县把森林防火的重点放在管好“路头”、“山头”和“坟头”上。各镇(场)在进入林区主要路道设立路卡进行检查,严禁扫墓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烟花、香烛、纸钱等迷信物品上山。做到每一个山头都有专人看管,指定专人负责,配备一名专职护林员巡逻。一旦发生山火,扑火队伍将山火扑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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