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起,珠海市将每周向社会公布一次全市各行政区和经济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指数”,市民可通过该指数及时了解各区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珠海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将生态环境状况量化为指数形式并向社会公布的城市。
“生态环境指数”是由市环境宜居委员会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测评并制定的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等。“生态环境指数”是由环境空气指数、水环境指数、公众投诉指数、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以及“绿、蓝、橙、红”四色预警等指标构成。用于计算生态环境指数的指标分别是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PM2.5浓度均值、PM10浓度均值、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和每周内环境投诉案件数。
“‘生态环境指数’之所以选择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公众投诉三大类内容,主要是因为这几项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是他们最为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指数”是在尽力满足全面客观反映生态环境状况、快速发布,以及老百姓便捷获取和易看易懂等条件下推出;今后将根据进一步研究,逐步加入声环境、生态建设、人居环境、气象安全等指标,“比如通过增加监测站点、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等措施,不断完善指标体系,使评估结果更全面、更科学地反映各辖区生态文明和环境宜居建设的实际情况。”(广州日报记者陈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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