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加强内部管理,我省森林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要求,迅速制定了具体措施,扎实落实“五条禁令”。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单位的公安人员都要层层签订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责任状。基层民警与所在单位领导(股、所、队长)签订,股、所、队长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领导签订,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领导与市级公安局森林分局领导签订,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领导与省森林公安局领导签订,目前,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民警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责任状签订工作已基本完成。
“五条禁令”是公安部为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严明公安人员纪律,提高公安工作水平而提出的。“五条禁令”在枪支管理与使用、公安人员工作时间的行为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在“五条禁令”的限制下,一些对普通市民是小事儿的事情,如工作时间喝一点儿酒,对公安人员(包括森林公安人员)都是大件事,违者轻则纪律处分,重则被辞退或者开除。 附件:
“五条禁令”是公安部为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严明公安人员纪律,提高公安工作水平而提出的。“五条禁令”在枪支管理与使用、公安人员工作时间的行为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在“五条禁令”的限制下,一些对普通市民是小事儿的事情,如工作时间喝一点儿酒,对公安人员(包括森林公安人员)都是大件事,违者轻则纪律处分,重则被辞退或者开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