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绿色家园,共享蓝天白云
本网讯 “建设绿色家园,共享蓝天白云”,镶嵌于片片浓绿之中的亮丽标语,携带着暖暖春意,扑面而来。进入鹤山的路上,我们就立刻感受到了一种浓烈的氛围:生态和谐,是人们心中美好的向往;全民动员,创建林业生态县,已成为鹤山民众的共识。
鹤山市位于珠三角西南部,全市国土面积10.81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4.7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8.1%。这片半城山水的土地蕴含了巨大的生机,91年绿化达标以来,鹤山市积极推行林业管理目标责任制,采取封、育、管、造等综合措施,全力构建生态公益林体系,不断活化造林机制,强化林政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制,大力保护和发展全市森林资源。通过林业二次创业的积极开展,全市的绿化面貌焕然一新,林业结构和林种结构不断优化调整,生态建设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不懈的努力为将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鹤山赢得了种种荣誉:2001年荣膺“全国绿化百佳县”,次年又摘得“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2003年被江门市政府评为“绿色通道建设一等奖”……2004年,鹤山再一次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它成为我省首批“林业生态县”。
今年初,为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鹤山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府办、林业局、发展计划局、财政局等1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全市11个镇镇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制订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以文件形势下发各镇和有关单位,将任务分解量化细化,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创建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按照规划,鹤山市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总体目标是:至2003年底,完成申报的各项工作,并进一步提高全市各项创建指标;2004年—2005年,全面建设林业生态县,加强林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2010年,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围绕总体目标,鹤山将重点抓好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小区、森林资源保护、绿色通道、城镇和农村生态环境等建设工程,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森林生态系统。
蓝图绘就,鹤山各级林业部门积极查漏补缺,以确保达到各项创建标准。首先是加强各种迹地的规划设计,按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的原则,按质按量完成更新造林;其次是对全市的采石场工业开发区进行治理,限期复绿,恢复林业生态;三是对城区、村庄、道路的绿化,采用见缝插绿的办法,提高绿量;四是组成专门工作组,对被抽查单位进行认真自查基础上,突出重点,优化区域生态环境。
目前,鹤山市创建林业生态县的各项指标均已达到验收标准:全市森林覆盖率48.1%,近三年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连续三年年净增率平均为4.8%;2003年末全市保存生态公益林17129.9公顷,其中一、二类林为14457.6公顷,占生态林比例84.4%;全市保护体系9211公顷,占国土面积8.5%;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445.828公顷,绿化复概率36.2%,人均公共绿地10.82平方米;村庄占地面积511.79公顷,林木覆盖面积209.04公顷,村庄覆盖率40.8%;绿色通道线路绿化率96.5%,通道两侧山地绿化率100%;2001年至2003年全市征占用林地审核率100%,林权证发证率(外业)达到97.1%;2001年至2003年三年的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25‰、0.167‰、0‰,均未超过省“双控”指标;三年森林病虫害成灾率均为0;连续三年无重大盗伐、滥伐林木及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发生。
在鹤山市深入开展的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如春风吹拂,吹绿了满城山水,也吹开了人们脸上灿烂的笑容。广大市民面对一日一新的城市面貌,都高兴地说:“创建林业生态县使我们变得自豪了。”站在林业生态县的新起点上,鹤山市将继续坚持以生态建设为重点,抓好生态林体系建设,严格森林资源的综合管护,深入推进森林分类经营,进一步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编辑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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