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初举行的深圳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吴江影、吴立民、郑学定、杨剑昌、曾少贵等84名市人大代表分别提出10件关于整治生态环境的议案,这些议案最后合成大会“一号议案”———《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我市生态环境的议案》。议案呼吁高度重视深圳市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与经济增长速度、引进外资数量置于同等重要甚至是更为优先的位置。深圳政府对这一议案非常重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办理方案(送审稿)。
8月1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荣俊、袁汝稳、李友烈率领的视察组在副市长卓钦锐的陪同下,赴龙岗区视察了芙蓉采石场和红花岭采石场,并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座谈。在座谈会上,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人汇报了“一号议案”的办理方案(送审稿)。根据该方案,深圳市将采取有力措施制止毁林种果、采石取土、违法开发、违法搭建和过度开发等行为,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并力求短期内见成效。该方案将提交本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人大代表高度评价办理方案
深圳市人大代表视察时,就如何办好“一号议案”发表意见。他们纷纷表示,如果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我们将留下永久的遗憾,将愧对大自然对我们的“赏赐”,愧对我们的子孙后代。甚至我们还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代表们高度评价深圳市政府的“一号议案”办理方案,有代表认为这是历次人大会议议案办理方案中目标要求最明确、分工最细、措施最具体的。但是代表们指出,写好方案,还要实施好方案。
吴立民指出,深圳市的东部海岸风光旖旎,实在不可多得,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规划好、保护它。遗憾的是,目前的开发处于无序状态,许多单位在海岸上开发房地产,使沿东海岸“伤痕累累”,植被和水土遭受严重的破坏。有关部门在审批这些项目时是否考虑其危害性?危害既现,有没有考虑“亡羊补牢”,进行重新规划、保护?
“一号议案”的提交人之一吴江影代表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标准有关。过去,在领导干部中往往“以GDP论英雄”,看一个领导干部的能力主要看GDP增长速度,而往往忽略与此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状况。在生态环境已经向我们发出严重警告的今天,在党中央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的今天,我们应该把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作为政绩考核的标准之一,实行“生态保护一票否决制”,生态环境保护不好,不能提拔重用。如果这样,地方生态环境一定大不一样。
吴立民说,回想以往的人大议案,不少办理方案也是写得很好的,但是实施起来效果并不是那么好。花钱办议案,结果真金白银打水漂的事不是没有。今年的“一号议案”能否办好,代表在期待,全市人民在期待。
杨剑昌代表说,政府为制定办理方案下了很大的功夫,希望在实施办理时也要真抓实干,办出成效,为我们、也为子孙后代建设美好的家园。
附议案有关部分内容:
严惩毁林种果保护植被和物种
“一号议案”的办理方案(送审稿)约15000字,分原因分析、办理目标与措施、配套措施与保障机制等三大部分。方案把制止毁林种果,开展植被和物种保护作为第一项举措。
【目标要求】:基本杜绝新的毁林种果事件的发生;全部清退或改造近几年在主干道两旁、25度以上坡地,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内非法种植的果树;保护现有生物物种。
【主要措施】:出台《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决定》;调整果树补偿的有关政策;加强森林资源的监察、保护工作,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违法行为;加强果树清退和还林综合整治工作;规划和建设15个森林公园等。
整治采石场旧场植树复绿
【目标要求】:继续加大采石场清理整治力度,到2006年底将开采性的采石场控制在12家以内,36家转入整治复绿期的采石场全部整治复绿完毕,2007年底前完成全市已全部关闭、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采石场的整治复绿任务。
【主要措施】:加强对治理采石场的规划控制和引导,制定矿产资源保护的有关政策,依法关闭到期的采石场,加强对保留采石场的监管,加快已关闭采石场的整治复绿工作,拓宽治理采石场的投资渠道等。
严守“生态线”遏制违法开发
【目标要求】:坚决制止新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开发行为,遏制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违法推土及沿海陆域破坏性开发行为,拆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拆除的违法建筑。2005年底前,对违法推土的用地,责令当事人复绿、复原或强制治理。
【主要措施】:建立新的对违法开发行为的巡查和处罚机制,依法妥善处理长期累积的违法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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