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台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4-08-31
来源: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2004年8月27日,深圳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这是深圳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鲜明地提出发展城市林业,努力建设高品位生态城市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20多年来,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2003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已达到47.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1平方米。但林业发展中仍存在毁林种果、违法占用林业用地等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城市森林的整体功能还比较脆弱,森林生态状况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深圳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提出了建设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和高品位的文化和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加快城市林业发展,努力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被确定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该决定提出,要结合深圳林业资源实际,积极探索有深圳特色的城市林业发展道路。城市林业发展目标,是要遵循生态系统自然规律,建设以乔木为主体、树种丰富多彩、具有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特征、生态功能稳定、生态效益良好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生物多样性,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拥有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良好的森林生态状况、美丽的海滨生态风景线和山林绿地生态风景线、最适宜人居的国际化城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56685公顷以上,其中生态风景林54072公顷以上;一、二类生态公益林达到80%以上,全市各区均达到省林业生态区标准。建立自然保护区3个以上,建成森林公园15个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8%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8%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过16平方米。
为实现城市林业发展目标,深圳市将进一步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加快实施以生态风景林为主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以改善林分质量、提高生态功能等级为主要目标,采取综合营林措施,大力培育和发展珍贵、优良的乡土阔叶树种,营造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二是实施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建设羊台山、七娘山、塘朗山、罗田等森林公园。实施以红树林为主的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以深圳湾和西部沿海滩涂为重点,选择繁殖力强、生长快速的当地红树林树种,大力种植,营造海上绿色长城。三是加快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到2010年全市所有可绿化的铁路、公路、河渠、堤防两侧及第一面山全面实现绿化,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长廊。
对城市建城区绿化,深圳市强调要坚持实行城区绿地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方针,大力提倡养护成本较低的生态式绿化,推广屋顶绿化,建造乔、灌、草、藤有机结合的以乡土乔木为主的复层绿化群落。在公共绿地建设中,要降低需要使用农药、化肥,消耗大量灌溉用水,易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高标准草坪、绿篱、花坛等绿地比重。按照可持续发展城市林业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区绿地建设水平。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