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多年来,韶关市高度重视加强林地管理工作,制定了《韶关市林地保护管理规定》,坚持依法治林,使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切实保护林地资源。目前,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43.6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27.0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646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1.0%。丰富的林地资源,为该市创建森林生态市,改善生态环境,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系统奠定了基础。
韶关市政府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韶关市保护林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同时,韶关市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贯彻《森林法》和《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的学习。该市不断充实林地保护管理队伍,提高队伍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目前全市现有专(兼)职林地管理人员230多人,并且都参加过全市林地管理业务培训。
为加强对林地的保护管理和监督,促进科学、合理使用林地,提高了林地的生产力和利用率,韶关市于2003年编制了《韶关市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该规划提出了全市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了该市要实现的森林覆盖率,制定了实施林地用途管制、确保林地发展动态平衡的主要措施,为全市全面强化林地资源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韶关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林地总量控制、用途管制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在审核征占用林地过程中,做到“五个一”、“四不批”和“两不准”。2003年征占用林地741亩,占省核定该市林地转为非林地控制面积5250亩的14.1%。同时,韶关市积极开展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明晰林业产权。2001年,该市配合省在始兴县开展试点工作,摸索总结经验,然后在全市全面铺开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韶关市逐级加强领导,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组织实施。到今年4月底,全市已申请登记发证30.4万多宗,面积1669.2万多亩,占林地面积的81.5%。结合换发林权证工作,该市还积极协调处理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进一步明确和稳定了林地权属。据统计,全市共处理山林权属争议案件 1694宗,面积达31万多亩。(编辑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