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标本兼治深化林业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05-05-17
来源:翁源县林业局
去年下半年以来,翁源县针对林业体制不活、管理体制滞后、投资主体单一、经济效益偏低等问题,制定一系列改革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和灵活有序的经营机制。
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赋予林农对承包山林的长期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流转选择权、受益获得权和法定处置权,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林业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经营体制,县成立林业登记中心,承担林权登记、发证、变更、注销,抵押登记等职能,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促进商品木材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改革森林公安分局和林业站的运行机制。按照“重心下移、力量重组;政府牵头、部门配合;保障经费、严格执法;责权一体、监督从严”的原则,将森林公安分局民警下派到各镇与公安派出所合署办工,各镇相应成立由镇政府、派出所、林业站等单位组成的林业执法小组,由分管政法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以确保责权一体、重心下移。
开展整治行动。去年冬,全县有三个镇共进行集中整治行动6次,扣留私木325立方米,刑拘走私人员23人,从而使翁源林业秩序得到根本性的扭转,并走上了正规化、法治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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