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林业部门于4月1日至6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期间,深圳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干警共出动2100多人次,依法立案调查33宗,其中刑事案件5宗,拘留犯罪嫌疑14人,林业行政案件28宗,行政处罚120余万元;退果还林6宗,清除果树8800多株,还林地面积620多亩;清查木材加工点85家;巡查酒楼、饭店60多家,缴获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活体10条,冻体4公斤。
一是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成立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此次专项行动打击范围和重点,尤其是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过程中毁林种果、毁林抢建案件。市农林渔业局设立了三个专项行动督察组,深入各区开展督察工作。各区林业部门也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行动方案。
二是深入调查,摸清情况。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各区林业部门抽调了专门人员会同森林干警对本辖区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了全面摸排,为开展打击行动创造了条件。针对过去一些地方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种果现象蔓延,林区外来人员多,违法搭建临时建筑多,从事种养业者多,盗伐林木案件时有发生等情况,龙岗区林业部门和森林派出所在各街道办配合下,抽调专人调查摸底,经过10多天艰苦调查,掌握了全区38宗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基本情况。
三是重拳出击,力求实效。宝安、龙岗两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立了专项行动重点地区,龙岗区主要在龙岗、坪地和平湖等街道,宝安区主要在龙华、石岩、观澜和新安等街道开展打击行动。专项行动中,林业执法人员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力求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处理,不管涉及到谁,都要突破阻力依法查处。行动期间,宝安区森林干警查处了观澜樟坑径水库毁林案、龙华大船坑毁林案、光明泾口水库毁林案及宝城龙凤园酒楼非法经营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案等案件。区专项行动执法小组并协同西乡和龙华街道办在求雨坛山和正坑尾山开展退果还林行动,清除果树6000多株,还林面积达520多亩。龙岗区林业执法人员查处了平湖长排岭毁林案、南澳鹅公岭毁林案、横岗排榜村毁林案等一批案件,严厉打击并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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