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全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
发布日期:2005-08-08
来源:新丰县林业局
目前,新丰县正以“绿色新丰、生态家园”为目标,全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取得良好实效。
新丰是新丰江发源地,境内山青水秀,环境宜人,自然生态资源十分丰富,森林覆盖率达79%。近年来,新丰县先后被评为“全国封山育林先进单位”、“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林业工作先进集体”、“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林业生态县”,该县10多个单位被评为“园林式单位”或“绿化先进单位”,马头镇军三村被全国绿委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
该县高度重视林业绿化建设,将其列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实行绿化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国土绿化和林业管理责任制的各项量化指标落实到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不断增强绿化经费,保证每年不低于地方财政总支出1%的投入。
该县还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近3年来,县领导共办造林示范点15个,各镇领导共办造林示范点37个。在开展义务植树过程中,将义务植树和改造疏残林、绿色通道、城乡绿化和生态公益林工作结合起来,把重点放在义务植树基地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上,做到绿化一片,成林一片。机关单位实行“包种、包生、包管”责任制,交通公路部门实施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建设绿色通道示范段,高标准建设省道、国道绿化带,实行农村造林绿化积累与义务工制度,不断提高村庄的绿化覆盖率。先后组织种植了“机关林”、“青年林”、“公安林”、“民兵林”、“三八林”、“志愿林”等义务植树基地,推动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2003年至2005年全县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32万人次,完成种植总株数180多万株,人均6株,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2%,3年累计建立义务植树基地36个,面积3600亩。
加强管理,以法治绿保绿护绿,是该县的又一成功之道。1999年开始,新丰县开始深化林业体制改革,转变职能,实现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该县坚决避免牺牲生态效益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严格控制采伐限额,商品材生产控制在5000立方米以内。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绿化成果,5年来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未超过省、市“双控”指标。同时,抓好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护面积落实率、管护人员落实率、生态公益林面积保存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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