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林海,百年树木。引发火灾,毁于一旦。森林火灾,破坏生态,造成经济损失,害人害己,给人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不可估量。增强防火意识,安全用火,预防森林火灾,已成为当前我们共同的义务和责任。
去年,我市森林防火受到极其严峻的考验,大部分地区出现60至100年一遇的干旱天气,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全市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与上年相比虽有增加,但做到了有效控制火灾蔓延,受害森林面积大幅度减少,最大限度减少了火灾损失,我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正在不断提高。然而,当前我市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如何更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遏制火患,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酿成火灾,害人害己
造成山林火灾,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结果都是害人害己。记者从市森防办提供的资料中看到,森林火灾带来的危害非常严重。
首先,生态环境直接被破坏。去年12月,一个广西香农在苏村羚山烟熏黄蜂窝时,不慎引发山火,我市军民经40个小时的奋力扑救,才将大火扑灭,造成受害森林面积达800多亩,受灾林木总蓄积2448立方米,造成经济损失47万多元。育林人几十年的心血顷刻化为灰烬。据了解,被烧山地如要恢复到烧前的状态,则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其次,社会秩序受影响。发生山火后,当地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组织扑救,正常工作受到很大影响。羚山那宗山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前往扑救的军民达1500人次,并从广西梧州调派直升飞机前来投掷“水弹”,协助救火。
再次,扑火人员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扑救队员冒着生命危险扑救山火,面对着灼热的火焰,有害的一氧化碳和烟尘,稍有不慎就被烧伤,甚至有生命危险。
同时,影响家庭的幸福。水火无情,法律亦然。山火灾肇事者理所当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将直接影响到其家庭的团圆和幸福。防火意识不强、不严格遵守用火规定者,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记者从市森林防火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十分严峻,表现在:气候条件非常不利,今年夏天林区普降大雨后,出现了持续高温的天气,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随着我市森林生态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进出林区人员大量增加,封建迷信活动如上坟烧纸、烧香等陋习屡禁不止;在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行为中,某些具有报复性质的人为纵火案件呈上升趋势,火源管理日益困难;随着造林面积不断扩大,防火任务日益繁重;一些地方森林防火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工作不到位,管理松懈,火情处置不及时,扑救组织不力等,这些都给森林防火带来严峻的挑战。
用制度遏制森林火灾
针对当前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市制订出多项措施,遏制森林火灾。
一是将农事用火管理规定纳入乡规民约,用村规来约束用火陋习。村民之间相互监督,互相提醒,共同遵守。
二是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巡逻制度,乡、村两级成立巡逻队,专门进行野外用火的巡查打击和监督工作;
三是建立举报、奖惩制度。举报野外用火,情况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违反农事用火造成森林火警、火灾的,对挂村领导、工作队长、村支书、村主任以及林业站包村人员、山场业主以处罚,火灾肇事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火险等级4级以上,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授权单位的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
五是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内进行机械狩猎、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因特殊需要的,必须由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重点规范农事用火,消除山火隐患
我市山林火灾中,八成为烧田基草等农事用火引起,规范农事用火是遏制发生山火的重要手段之一。据市防火办有关人员介绍,我市将全面实行规范农事用火,在防火期期间,凡野外用火的单位(如村、户等),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由当地林业站检查合格后,派出监督员在现场监控方能用火。同时,各地扑火突击队随时待命,预防万一。
广宁县在规范农事用火中,结合当地实际,实行“三集中”管理,即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力统一进行。该做法在五和、宾享两个镇试行,效果十分明显,今年1至5月,山火发生率同比下降了50%。(记者 杨永新 通讯员 许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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