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封开县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工作,把生态公益林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进行规划建设,确保为该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工作等提供优美的环境。
封开县在规划生态公益林时,以发展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风景林为主。全县划定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 51434.4公顷(77.15万亩),占林业用地的 25.1 %。其中,国有单位132762亩,集体镇属林场、村委会、村民小组552762亩,个人承包经营或自留山82478亩,受益人数20万人。
由于封开县的生态系统处于初建阶段,该县结合创建“林业生态县”建设工程,“珠防林”建设工程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利用5-10年分期分批套种改造,以全面提高生态公益林的功能等级。去年该县投入60万元,进行“四江”流域水源涵林的工程造林200公顷。2005年省安排国债1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万元,共投入130万元改造600公顷低效林。该县财政局近三年每年投入60万元支持消灭荒山,林业局每年投入30万元无偿提供种苗、群众投工进行疏林补植。
生态公益林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为了使管理机构能有效地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建设管理,该县林业局与各镇签订管护合同,在各镇聘请154名专职护林员和207名村级护林员,通过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负责对公益林的巡山管护,依法治林,加强封山育林,同时加强办公、信息系统等的建设。
此外,该县在发放补偿资金中,按照省、市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资金发放工作,林业、财政、镇府、行政村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热情为补偿对象做好服务工作。林业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封开县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补偿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同时,严格执行签领制度造册存档,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并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该县每年补偿资金共598.7万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462.9万元,管护经费111万元,管理经费24.8万元。目前,2003年的补偿资金598.7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成。2004年的补偿资金598.7万元,已发放400万元。 (封林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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