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通告,加强大尖山森林防火管理,确保群众登山安全。
通告说,登山人员要自觉听从执勤人员的指挥和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按规定路线登山,自觉遵守和共同维护登山秩序;严禁携带烟花爆竹、香烛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登山,禁止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燃烧香烛纸品、野炊、烧烤和乱丢烟头;登山人员要互相监督,发现上述行为的有权向执勤人员报告;登山人员要注意安全,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森林资源,不得攀爬险崖和树木,不得抛掷石头、硬物,不准折损树木、花果,不准狩猎;发现山火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报警电话:12119或119)。
通告还说,对有关违反者,执勤人员有权暂扣禁带品;造成山火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中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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