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政府办公厅发出森林防火紧急通知,清明节前后,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提出的强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措施落实、强化依法治火、强化组织领导“五个强化”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管理野外祭祀用火,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确保本地区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通知强调,要加强宣传,预防为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清明节期间,各地要组织林业、公安、民政、工商、旅游、教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宣传等部门联合行动,严格管理群众野外祭祀用火,对重点火险区、山火多发地区要派驻人员加强指导,强化监督,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要解决好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到防火人员、经费、队伍、物资和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到位。要充分发挥镇、村干部、护林员的作用,切实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对违反规定用火人员要严格处罚。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及时扑火救灾。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行动、早扑灭的原则,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要迅速出击,快速处置,严格执行扑火预案,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同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禁动员和组织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中小学生参加扑火,未经扑火培训的人员不能参加直接扑火行动。
据悉,近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检查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的情况。(编辑 黎明)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