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发挥着巨大的社会生态效益。湿地在抵御洪水、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调节气候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生态功能。湿地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淡水资源、粮食及能源等,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湿地孕育着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各类珍稀水禽的栖息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生命之源”。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是我国湿地类型齐全、数量丰富的省份之一,全省湿地面积总面积180多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
第一,出台《条例》将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条例》在吸纳国际《湿地公约》有益内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围绕如何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设定了管理体制、制度和保护措施,将使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和规范,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出台《条例》是解决湿地保护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需要。多年来,我省虽然在湿地科普宣传、资源调查、规划编制、保护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抢救、保护和恢复了一批重要的湿地。但由于没有专门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湿地保护行动缺乏必要的法律手段,导致盲目开垦、改造等破坏湿地资源的现象屡禁不止。《条例》的出台,明确了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和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以及对破坏湿地违法行为设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力度等进行了规定,奠定了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法律基础。
第三,出台《条例》是履行国际公约,落实省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重要措施。1992年我国加入了《拉姆萨尔湿地国际公约》,国务院决定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履行有关国际公约事宜;省人大代表先后提出培育、恢复红树林,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议案;省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制定我省湿地保护规划和红树林保护条例的建议提案。因此,出台《条例》有利于上述公约、议案、提案的落实。(编辑 黎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