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肇庆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正政风行风工作抓好,实现“抓党风促政风建行风,树立林业系统新形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既是业务工作负责人又是政风行风工作责任人的要求。日前,肇庆市林业局局长李少芬分别与市林业局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肇庆市林业局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责任书”。
责任书规定:各单位、各科室的负责人要求承担起本单位、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一是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二是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三是依法从政、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四是切实抓好管辖范围的政风行风建设,多为民办好事;五是对查提出来的问题落实整改。
责任书还规定:由于科室或下属单位的直接原因引至局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被评为“不满意”的,当年该科室或下属单位的负责人不参加评先进,干部年度考核为“不称积”,政风行风评议期间,科室、下属单位和个人出现违法责任行为的,除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视情况对科室或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直至调离工作岗位。(肇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