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评工作中,湛江市林业局坚持边查边评边改边建,纠建结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70项,形成了以制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市林业局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修订了各项制度70项,并把所有制度装订成册。这70项规章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对规范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观念,杜绝“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的现象,起到了极大的促进和遏制作用。
湛江市林业局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建章立制:一是围绕科室的职责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各岗位职责,避免职权的交叉重叠。二是围绕理论学习建章立制。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为目的,明确学习要求,使学习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三是围绕“服务、效率”为主题,在行政管理上建章立制。着重从办公、财务、考勤、接待、车辆、物业等13个方面作出规定。四是围绕行政执法和业务审批建章立制。为了增加行政审批业务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对行政执法责任、首问责任、过错责任、监督检查、执法评议考评等方面以及木材加工经营、林地征占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等11项法定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审批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统一了行政许可文书,有效促进了全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五是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章立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把行风建设纳入行业管理,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明确了举报控告受理途径,局长与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湛江市林业局廉政建设责任书》、《湛江市林业局计划生育责任书》,做到领导到位、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奖罚分明。(湛江市林业局行评办)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