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头兵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省森林公安机关通过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即:抓体制创新、抓思想教育、抓严打整治、抓规范执法、抓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抓体制改革,争当体制创新排头兵。 我省自1982年组建森林公安队伍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管理体制不顺的状况严重影响了森林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彻底改变这一状况,在省林业局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努力,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理顺我省森林公安机构管理体制问题意见的通知,决定把我省森林公安机关编制改定为公安专项编制,行政关系仍接受林业行政部门的领导,业务工作接受公安部门的指导,明确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经费、办公和业务经费按政法经费标准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各地陆续将符合条件的民警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至此,长期困扰全省森林公安机构的编制、经费等历史问题得到了全面解决。我省率先在全国解决森林公安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问题,突破了管理体制不顺的瓶颈,为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做了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二、抓思想教育,争当爱岗敬业排头兵。 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认真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因势利导,教育引导民警在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坚定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理想信念。二是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向身边典型看齐”的“五比”教育活动,即比思想作风,比管理能力,比服务意识,比业务水平,比工作业绩。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市森林公安机关按要求成立了警务督察机构,把警务督察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来抓。 三、抓严打整治,争当保护森林资源排头兵。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非法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禁种铲毒专项行动。3月15日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春雷行动”,重点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纵火烧山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全省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3.05万人次,与其他林业执法部门组成行动组,共清查市场1512个、酒楼3824家,立各类森林案件2383起,立刑事案件188起;破获刑事案件114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084起、治安案件41起;收缴非法木材5082.7立方米,收缴各类野生动物16852只,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3只,二级7792只,鸟类3012只;清理非法占用林地213处,恢复林地22.34万平方米。 四、抓规范执法,争当执法为民排头兵。 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我省森林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制度建设方案、培训考核方案和检查验收方案以及检查验收计分标准。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充实完善了值班备勤、办案程序和执法监督等六个方面28项制度规定,考核培训了2209名森林公安民警。在民警中间开展争创岗位能手活动,促使民警人人树立排头兵观念,人人发扬排头兵精神,人人争当岗位排头兵。 五、抓基层基础,争当林区治安防控排头兵。 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将“三情”调查、“四网络”建设和两个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加强山上源头管理和林区治安巡逻的同时,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和秘密力量建设,建立预警机制,实行秘密工作和公开管理相结合。适时开展林区治安调研工作,及时掌握林区动态。逐步改善基层办公、办案和交通通信设备等条件。(省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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