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底江门市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基本完成以来,有不少地方反映调查结果与2003年生态公益林界定结果存在误差、部分生态公益林尚存在山林权属纠纷,影响了生态公益林的各项管理工作。据此,省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公益林地籍小班核定工作的通知》(粤林[2006]124号)。为贯彻通知精神,有效开展我市生态公益林地籍小班核定工作,当好林业生态排头兵,9月19日下午,市林业局组织营林、林政、林场等科室的负责人以及各市(区)林业局、市直属国有林场分管生态公益林或森林资源的领导和业务骨干45人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罗登副局长传达了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到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生态公益林地籍小班核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研究并讨论了市林业局提出的《生态公益林地籍小班核定工作指导意见》。与会人员积极热情,踊跃发言,讨论热烈,结合各地实际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市林业局将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营林、林政、林场、等科室人员为成员的生态公益林地籍小班核定工作领导小组,以指导各市、区开展核定工作。并要求各地将各自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及计划,尽快报市生态公益林地籍小班核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市局开展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确保生态公益林地籍小班核定工作在省林业局的要求的时间内顺利完成。(通讯员 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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