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源,促进生态安全和林业可持续发展,肇庆市鼎湖区向补偿户及集体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合共43.65万元。
据悉,鼎湖区这次纳入省补偿范围的生态公益林共5.625万亩,按每亩8元的损失性补偿标准来计算补偿金,补偿金将通过张榜公示,由各镇财政所发放给补偿户及集体,其中区财政投入9.9万元,让当地农民参与抚育、保护和管理工作,使农民在生态建设中收益,促进巩固生态治理成果。同时,区林业部门深入各村和林区,广泛宣传有关建立生态公益林的政策和规定,宣传森林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森林防火,防治病虫害和防止乱砍滥伐工作,使这些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管护,林分质量不断提高,发挥了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肇庆林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