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现场会于10月25日在高要召开。从会议获悉,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关于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我省实施“千村扶贫工程”,从2002年起至2006年,用5年时间,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致富。省财政将连续5年每年拿出5000万元,重点扶持山区和东西两翼3000个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这次会议提出,我省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目标是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省贫困村实现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超过3万元,并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同志在会上指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关系到全省推进市场经济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及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农村社会长治久安的大事,也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我局陈俊勤副局长参加了会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