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规范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树立林业行业新形象,结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阳江市林业局经局务会酝酿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制定《阳江市林业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行。
考勤制度规定,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每天上班时要到局“群众来访接待室”签到,上班签到由接待室当值人员负责监督;凡请事假、病假的,要填写请假单,其中请病假的要附有市级以上医院的休假证明,并按职级报批后方能请假,请假单统一由局办公室存查;对无故缺席各种会议、活动或学习中途擅自退场的作旷工处理;在上班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要经科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告知办公室,以便联系工作,否则作旷工处理;在上班时间,局办公室将不定时对全体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如抽查时发现工作人员不在岗位且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不清楚其去向的,作旷工处理;对代别人签到的工作人员也作旷工处理。
为有效执行考勤制度,做到奖勤罚懒,确保全体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局每月设出勤奖300元,对旷工一天的工作人员扣除出勤奖100元,对旷工超过3天的,在其他补助中扣除。对不履行公务员义务,违反《公务员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通讯员 张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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