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来县林业部门认真落实“粤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该县林业生产建设的现状和实际,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制订林业工作三年、五年、十年规划,精心构建该县未来十年林业发展蓝图。
规划明确提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的林业决定,紧紧围绕建设林业生态县的宏伟目标,结合实际,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三年消灭全部宜林无林地,五年完成低产林林分改造,加快推进林业生态达标,十年实现林业跨越发展。具体任务是:在2006-2008年,完成3万亩宜林无林地造林;在2007-2011年,完成12.1万亩低产林林分改造(其中改造10.1万亩,套种2万亩),力争至2010年底,全县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一、二类的林分面积达到82万亩,占85.4%,2011年底全县生态功能等级达一、二类的面积达到86.5万亩,占90.1%,各项绿化指标达到林业生态县规定标准;在2006-2016年,在完成宜林无林地造林和低产林林分改造的基础上,对全县中幼林实施抚育,对生态功能等级较低的林木资源进行管护,同时,对全县范围内的城乡道路进行绿化美化,并大范围营造农田林网带。通过完成上述工作任务,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绿化栽植率达到90%以上,宜林沙滩绿化率达到达80%以上,水土流失生态治理率达到95%以上;生态公益林中,一、二类林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该县提出采取“造、封、育、管”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即:对宜林无林地造林,采取雇用造林专业队的方式,进行高标准造林;对可以通过天然萌芽成林的山头地块实施封山育林;加强对全县范围内中幼林的田间管理,进行喷药、追肥抚育;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抓好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盗伐乱砍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造成的损失。(惠来县林业局 陈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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