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开展 “春雷行动”、“保护禾花雀行动”、“林区禁毒斗争”之后,2006年11月1日起,省林业局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再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绿盾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这是检验和提高林业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森林公安队伍战斗力、深入促进全省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此,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迅速在全省掀起严打高潮,取得显著战果。截止11月30日,全省“绿盾行动”共出动警力5287人次、林业执法人员2891人次,检查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958处、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67个。重点检查机场、火车站、公路等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和木材违法行为,共立刑事案件46起,破获30起(重特大案件7起),抓获涉嫌人员114人。处理林业行政案件419起、处理违法人员458人次;查获野生动物16357只,其中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3只、II级604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4256只,野生鸟类4245只;收缴非法木材2011.6立方米。
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把组织开展好“绿盾行动”,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林业政风行风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省林业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全省“绿盾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全省“绿盾行动”的打击重点:一是非法毁林开垦和非法征占用林地进行采石、采砂、采矿、采土、修筑工程设施等非法行为;二是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加工木材的行为;三是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各市相应地成立了领导机构,研究制定本地方案、措施以及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并拨出专门的行动经费,迅速部署当地行动的开展。
行动中,各地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森林公安、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巡逻守护、调查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对2003年以来本地林木采伐、征用占用林地项目,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场所,以及野生动物栖息地、候鸟迁徙停歇地等盗猎活动高发区,逐一进行彻底清查。以侦破大要案件为龙头,以“打团伙、挖窝点”为重点,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期间,省林业局派出了5个行动督导组分赴各地检查和指导专项行动的开展,特别是加强对6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临时木材和野生动物检查点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依法行政。(省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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