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为共同打造文明清明,树立文明新风,近日,珠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民政局首次联合发文,加强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监管。清明节期间,各护林岗对民众携带进山的纸钱、烟花爆竹等物品将进行收缴,严防发生火情。
据珠海市应急管理局介绍,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珠海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此外,珠海市倡导文明、环保祭扫。提倡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缅怀先人。在清明节前后,市民切勿携带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珠海市各林区主要路口均设立临时检查站,对纸钱、烟花爆竹等将进行收缴,进山民众须予以配合。
与此同时,珠海市还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做好表率,崇尚文明,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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