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广州市白云区公益林补种复绿基地在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举行揭牌仪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助力白云生态建设。
为解决打击犯罪与环境修复工作脱节,补种、复绿工作缺乏完善的制度衔接和执行平台支持等问题,白云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及林业管理部门共同推动在毁林案件中开展补种复绿工作,建立公益林,旨在积极探索生态恢复性司法工作机制,有效挽回生态破坏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受损森林资源得以及时修复,实现打击与保护的双重目标,促进白云区生态植被修复。基地的成功建立,是白云区对公益诉讼工作和生态恢复性司法模式的积极探索,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落实生态治理责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有着重要意义。
白云区检察院、法院等政法机关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进行了充分研究和积极实践,摸索出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完善各部门对环境修复工作的衔接,通过建立公益林补种复绿基地的方式建立环境修复平台。从制度完善、制度创新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违法人补种复绿任务完成到位。
白云区检察院推进“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有序推进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工作。区法院作为集中管辖珠三角地区跨区域环境民事私益诉讼的审判机关,公正高效地审结了一大批重大环境案件,并针对环境污染案件探索建立起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做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三位一体”。林业部门积极协助,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同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修复警示教育,并落实好补种复绿措施开展的监督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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