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是森林山火多发时期,而且此时正值水稻、甘蔗收割期,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甘蔗叶的现象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提高群众的安全防火护林意识,消除火灾隐患,保护生态环境,韶关市翁源县公安局通过加强红袖章队员与平安志愿者的巡逻防控,加大护林防火宣传,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并于近期,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14宗,行政拘留11人,行政处罚3人。
11月2日,坝仔派出所联合翁北林业派出所在坝仔镇三坑村巡查时,发现村民游某、刘某在田地里燃烧秸秆,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燃烧面积。游某、刘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和翁源县人民政府令,他们将受到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11月3日,城东居委会“红袖章”在巡逻中发现望仙楼公园山零下有一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后,迅速报告工业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会同红袖章成员扑灭火苗,消除治安隐患,并对涉嫌野外用火人员江某(84岁)作口头警告,并对江某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11月3日~4日,附城派出所相继接到5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民警均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及时灭火消除安全隐患,并都成功抓获违法行为人。
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森林火灾不只是燃烧了成片的树木,伤害林内的动物,还会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至导致当地生态环境失去平衡。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正值秋收之际,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戒严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好翁源的青山绿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