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河源市林业局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案例一:陈某研等人敲诈勒索、窝藏、包庇一案
以和平县陈某研、陈某轮两人为首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自2015年,以山地承包商种植的桉树污染环境、运输木材损坏村道等为幌子,多次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滋扰阻挠采伐桉树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向采伐桉树的老板勒索钱财,迫使老板前后共支付给陈某研恶势力犯罪集团共计23万余元。并且,3名村干部充当“保护伞”,与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秘密商议后串通口供,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的供词及书证,企图误导公安机关侦查,包庇犯罪行为。
2018年8月28日,和平县人民法院对陈某研等人敲诈勒索案进行宣判,陈某研、陈某源、陈某轮、陈某铭等人因犯敲诈勒索案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至二千元不等罚金。村干部陈某培、陈某钱、廖某度犯包庇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二:黄某林等人涉黑案件
原为连平县油溪镇某村委主任的黄某林,利用手中职权企图非法占有和获取经济利益,在没有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在油溪镇油东村八字山、大坪山山场非法填土占用林地,并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9月17日,连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该涉黑案件,对黄某林等9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二十三年三个月,决定执行刑期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参加该组织的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原为连平县油溪镇某村委主任的黄某林,利用手中职权企图非法占有和获取经济利益,在没有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在油溪镇油东村八字山、大坪山山场非法填土占用林地,并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9月17日,连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该涉黑案件,对黄某林等9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二十三年三个月,决定执行刑期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参加该组织的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案例三:龚某恒等2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以龚某恒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充当充当“地下执法队”,插手民间纠纷,利用威胁、恐吓手段,敲诈勒索当地林场承包方聚敛财富并从事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12月13日,紫金县人民法院对龚某恒等2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龚某恒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等十一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市林业局 0762-3227793 源城 0762-3332270 连平 0762-4335242 龙川 0762-6752548 东源 0762-8831790 和平0762-5633271 紫金 0762-7833122 新丰江 0762-8781918 江东新区 0762-313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