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有效应对和科学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河源市林业局多措并举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
河源市林业局已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由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志锋担任组长一职,市林业局党组成员赖明源、黄建兴、朱建明、胡华林、郑建洪、张少锋等任副组长,局副调研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组、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打击工作组、公园广场管理工作组。
(一)切实加大野生动物检查监测力度。各级林业部门要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和职责分工,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加强检验检疫力度,对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在其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 (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各级林业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和检查,突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和其他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森林公安要积极会同和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跨省跨市转运贩卖野生动物的查禁力度,切断野生动物非法流入河源的途径。 (三)切实加强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地及林业部门主管旅游景点管理。要求各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取消大型聚会、群众性活动,并对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林业部门主管的旅游景区人流密集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加强环境整治、卫生保洁。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主要停歇地、繁殖地、集中分布地的巡护管护,避免人与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 (四)切实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重要意义,加大“拒吃野生动物 树立饮食新风尚”的宣传力度,在各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疫病预防等科普知识、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疫病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 (五)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加大正面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引导广大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少聚会、不旅游,不去人多密集处;勤洗手、多通风,出门一定戴口罩;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心存侥幸,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林业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自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经受考验,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三)加强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依法科学有序指挥,加强业务指导和协调落实。要各负其责,指导协助各部门抓好相关防控工作。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参照市局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强化督查督办。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检查,扎扎实实推动总书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各项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