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13时47分,惠州市惠城区森林公安接惠城区防灭火指挥部来电报警称:“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委会发生森林火灾,请森林公安调查”。
接报后,惠城区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出警,在惠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对案发现场周边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初步确定山火发生时间为17日13时许,山火起火点系潭头村委会荣清村小组响水坑山边钟某红的果园。17日早上6时许,钟某红的父亲钟某庭(男,74岁)在案发现场果园内将之前清理的杂草用土盖住堆成两堆,并点燃杂草进行焖烧。同日13时许,由于风大使杂草堆火苗沿着果园边的枯草蔓延至山上引发森林火灾。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钟某庭对其焚烧杂草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第九条之规定,经惠城区公安分局批准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钟某庭涉嫌失火罪立案侦查。鉴于犯罪嫌疑人钟某庭患有高血压等严重疾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惠城区公安分局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钟某庭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作进一步侦办中。
惠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温馨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认识,严禁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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