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11月25日上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在人员来往密集的高明影剧院门口组织了一次“12·4”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宪法相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了现场讲解。
活动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首先向社团人员和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并通过列举发生在居民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增强居民的法制和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通过对自然资源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的广泛宣传,让市民更好地了解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的知识及政策法规,在现场不少市民询问宪法、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等的相关内容,并要求领取相关的资料带回家好好了解研读。整个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宣传效果良好。
通过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的积极性,引导市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真正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也打开了群众走近司法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的良好氛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