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森林防灭火有关会议精神,1月25日,惠州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惠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惠州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办、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及市属国有林场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森林防灭火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近期惠州市森林防灭火情况,指出惠州市森林防灭火形势极其严峻,部分县区在防控、扑救工作上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会议强调,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问题迅速整改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坚持结果导向,以不发生山火为目标,以预防为主攻方向,做到科学防范;以管为主要手段,切断人为火源;以快为第一要诀,迅速组织扑救,切实做到思想上紧起来、管控上硬起来、扑救上快起来。
提高政治站位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抓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政治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生命至上,筑牢安全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极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责任压力传导到位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迅速激活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排查督查机制,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居)两级要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护林巡查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加强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工作举措。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科学部署应急处置力量,发生火情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属地县(区)森林防灭火队伍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火场处置,护林员要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打早打小”,遏制火势蔓延。
严肃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禁火令》,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违反规定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及时侦破案件,形成有效震慑。
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坚决杜绝隐瞒不报行为,畅通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信息报送渠道;严格落实森林火灾扑救“四个一”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反应,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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