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值春节,年味正浓,燃放烟花爆竹活动不断增多,加上春耕、备耕生产的深入推进,农民农事用火也日趋频繁,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河源市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多措并举,严管野外火源,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当前连续查处3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农事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案件,大家务必引以为戒。
案例1:2月15日13时40分许,苏区镇青溪村务本村民小组上坝墩山岭发生森林火灾。经查,钟某富(男,38岁,苏区镇青溪村人)于当日在该村其家屋门坪斜坡与G236国道交汇处燃放鞭炮,不慎引燃旁边的上坝墩山岭山脚的杂草丛,火势蔓延至上坝墩山岭,造成森林火灾。目前山火肇事者钟某富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2月18日16时许,敬梓镇扬眉村河背村民小组南角排山岭发生森林火灾。经查,郑某明(男,66岁,敬梓镇扬眉村人)于当日在该村其家屋前农田里烧田草时,因风势较大,火势迅速蔓延至南角排山岭山坡引燃山火,造成森林火灾。因该案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山火肇事者郑某明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案例3:2月18日17时30分许,凤安镇横排村积余村民小组黄竹碑靓子排山岭发生森林火灾。经查,张某龙(男,58岁,凤安镇横排村人)于当日在该村其家屋门坪燃放烟花时,燃放中的烟花倾倒射到屋后的靓子排山岭引燃山火,造成森林火灾。目前山火肇事者张某龙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温馨提示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财富和生态环境的主体,森林火灾是威胁森林资源安全的罪魁祸首,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将严格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山火肇事者给予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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