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云浮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在市林业局会议室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全市林业发展成效与经验,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为推动云浮“十四五”林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科学规划和重点部署。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云浮市林业部门围绕“美丽云浮、共同缔造”的发展思路,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紧扣市委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贡献云浮林业力量,彰显云浮林业担当。
截至“十三五”期末,云浮市森林面积53.05万公顷,比“十三五”目标增加了2.3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8.14%,比“十三五”目标增加了0.89%;森林蓄积量2842.35万立方米,比“十三五”目标增加了142.35万立方米;林业工作得到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多个特色亮点走在全省前列,荣获先进集体6个,16人次获得国家、省、市先进个人;全市投入中央、省、市林业财政资金共11.12亿元,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全市共完成森林碳汇林0.78万公顷,完成重点工程森林抚育5.28万公顷,完成乡村绿化美化乡村388条,完成绿美古树乡村9个和红色乡村1个。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县级自然保护地71个,其中森林公园42个、自然保护区10个、湿地公园18个,风景名称区1个。
经整合优化,如今云浮市共有县级自然保护地49个,其中森林公园30个、自然保护区7个、湿地公园11个,风景名称区1个,“生态云浮”建设已初具规模。此外,全市共审批商品林采伐11839宗,面积39245公顷,蓄积30.56万立方米;审批生态公益林采伐95宗,面积447公顷,蓄积4.65万立方米,均没有突破“十三五”采伐限额,做到了生态和发展的“双平衡”“双促进”。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是云浮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的关键五年,全市林业部门要全面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全面推行“林长制”,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把定责、履责、督责、问责要求落实到制度上;要高标准编制“十四五”规划;要构建科学合理自然保护地体系,以自然保护区和公园为基础,加强精细化管理;要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要持续推进全域森林城市建设,以郁南县为试点,推进创建全域森林城市;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打击知砍滥伐行为;要加强森林灾害防控,严格落实巡山护林、防火防虫等职责;要深入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到严厉打击和严格保护;要加快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扶持发展一批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林业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要加强组织保障,逐步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林业部门执行力、战斗力和组织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