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兴林 兴林强警——“光荣,森林公安!”系列报道之展望篇
发布日期:2004-05-19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中国的发展,印证了一个道理:盛世必然兴林,兴林必须强警。
去年对我国林业和公安发展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颁布实施,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召开,对全国生态建设和公安发展作出重大部署。党的十六大把生态良好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生态建设提到战略高度予以重视。
兴林、强警两大任务聚焦同一支队伍,森林公安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兴林强警是客观需要
我国是个少林国家,森林覆盖率为16.55%,列世界第123位;人均占有森林面积1.6亩,列世界第120位。由于森林总量不是且分布不均,我国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需要大力加强森林公安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要从现在的16.55%提高到19%以上,2020年达到23%,2050年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需要森林公安保驾护航。
当前,受利益驱动,不法分子纷纷把贪婪的手伸向森林和野生动物,部分地方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屡禁不止,生物多样性遭破坏仍呈加剧趋势。随着进出林区人员增多、全球气候异常及林下可燃物载量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应对日趋复杂的林区治安、防火形势,需要加强森林公安建设,为国家生态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制经费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加强森林公安建设,需要突破编制和经费两大瓶颈。
森林公安机关行政、事业、企业编制并存,其中行政编制仅占14.2%,这给队伍建设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公安机关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而现实大多数森林公安民警是事业、企业编制,不能进入公务员序列,政治、生活待遇不能落实,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森林公安经费开支同样存在多种渠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仅占25.2%,其余要靠育林基金等林业经费开支,或由林业企业负担。国有林区森林采伐量剧减,育林基金大幅减少,一些地方长期拖欠民警工资、医疗费和办案差旅费。因为家庭生活困难,吉林省大石头林业公安局从1995年至2000年,全局180多名民警,有40名辞职离开公安队伍,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由企业管理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编制只能由林业部门内部调剂解决,很难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吸引高学历人才。森林公安机关依附于企业,对企业法人超限额采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问题,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打击,企业领导干预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警力不足同样困扰着森林公安有效履行职能。现有森林公安警力远远不能满足森林资源保护需求,有的地区1名民警管护有林地面积超过20万亩,全国大多数森林公安民警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可喜的是,截至2003年底,全国森林公安机构和民警总数均比1997年底增加近10%。目前,长期困扰森林公安发展的编制、经费等深层次问题,在部分省(区、市)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江苏省新组建省级森林公安机构,北京市1999年将森林公安纳入公务员管理,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安徽省已将森林公安纳入政法专项编制,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森林公安的编制、经费问题已引起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视,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先后有40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议案、提案,呼吁解决森林公安的编制、经费问题,尽快解决成为共识。
三大建设推动森林公安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空前重视林业和公安工作,这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寻求领导重视、政策支持和增加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大力推进队伍、业务、装备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去年,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对事关森林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队伍管理、领导班子建设、教育训练、从优待警、警务保障、机构设置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深入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特别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稳定警心、鼓舞士气、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必将产生重大影响。
经过多年努力,森林公安业务工作实现了对林区治安由被动防范向主动有效控制的转变。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从1999年开展林业严打,成功摸索出森林公安业务工作的新路子。开展的一系列严打专项行动、督办的一批大要案件,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普遍开展的以“三情”调查、“四网”建设、“两个管理”(林区治安管理和内务管理)为核心的基础建设,使森林公安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目前,森林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依据基本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依据逐步健全,理顺执法权限工作有所突破,民警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林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随着国家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财力的增强,中央预算内和国债资金对森林公安投入逐年增加。国家发展改革委从2002年开始专辟林业公、检、法国债投资渠道,截至去年底已投入20771万元。从2002年开始,利用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国债资金7202万元对全国16个重点治安区域实施了综合治理。从今年开始,森林公安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由往年的25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投资的增加,使森林公、检、法机关综合执法能力和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水平逐步提升,打击林区各种犯罪活动的能力大幅提高。
在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推进历史性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森林公安队伍既是建设者,更是建设成果的守护者。我们有理由相信,盛世必然兴林,兴林必须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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