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04-09-02
来源:深圳市森林防火办
8月30日,深圳市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今年1-8月份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部署今年秋冬季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
今年1—8月份,深圳市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全市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主要做法有: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预防措施。由于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做到了早宣传、早布置、早准备,今年春节及清明节期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二是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春防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部门领导亲自抓、亲自检查督促,做到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坚持预防为主,狠抓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主要措施有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护林员巡查制度;加强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森林防火指挥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森林防火指挥体系建设,增强扑火的科技含量和综合素质。四是认真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工作。
会议同时指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森林防火科技含量低,各级森林防火机构不够健全,野外火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经费投入不足等。
针对即将进入秋冬季森林特别防火期,会议要求全市各级部门要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在防火期间,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段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品、烧荒炼山等。严格审批制度,严格管理,实行“谁批准,谁负责”。对山火肇事者和违规用火者,不论涉及什么人,要依法从快、从重、从严处理,要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抓。科学扑火,坚决将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会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要核定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形成自上而下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二要加强培训、健全制度和运用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整体水平;三要根据预防、扑救森林火灾(警)的实际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队伍和装备建设水平;四要落实森林防火政策,包括森林消防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森林消防专用电台免收无线电通讯频率占用费等;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将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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