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中宣部、国家林业局等部委召开“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行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中宣部副部长高俊良和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作了重要讲话。省林业局局长邓惠珍,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中梅,以及省林业局副局长邓梦柏、张育文、郑伟仪,纪检组长倪南青,助理巡视员以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广东分会场的会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进一步加快我国农村特别是山区、沙区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步伐,发挥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决定,自2006年起,在全国开展“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行动。
此次行动将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要求,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保证农业高产稳产,实施“林业富民计划”,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民走上兴林致富道路;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大力弘扬森林文化,倡导生态文明,通过推行乡规民约,树立自觉保护和改善生态的风尚,全面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向纵深发展;围绕“管理民主”的要求,妥善解决林地、林权等涉及亿万农民根本利益的问题。
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创建新面貌。紧密依托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每年重点改善100个县的生态状况。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在重点地区开展森林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生态公益林抚育管理,建设森林经营示范县,全国每年建立50个社会主义新林区示范点。二是开辟新渠道。建立稳定的林业投资渠道,紧密结合林业产业建设,使林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就业的新渠道。建设一批名特优新经济林示范村、高效竹林培育示范基地、花卉产业示范区,扶持发展一批重点林业龙头企业,指导和扶持100个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三是推进新体制。以分类经营和林权制度改革为基础,搞好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结合国家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规模范围扩大到6亿亩的有利条件,每年使200万林农通过参与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直接从中受益。四是倡导新风尚。引导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崇尚绿色,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
行动将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部署动员、全面启动。2006年5月召开启动大会,全面部署工作。第二阶段,总结经验、扎实推进。从2007年起,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委、国家林业局将联合组织评选表彰,每两年表彰一百个“绿色小康县”、一千个“绿色小康村”、一万个“绿色小康户”。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提高水平。选树典型村镇在全国进行经验交流。
为将行动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把开展“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同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进行周密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避免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不搞盲目攀比。各地宣传、文明、绿化、林业等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统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