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源市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查处一起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案。
4月17日13时许,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县防火办来电报:敬梓镇冯坑村山头村民小组窝下山岭发生森林火灾,要求出警。接报后,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派出民警前往现场调查取证。经查:黄某安,男,61岁,敬梓镇人,该人于当日11时30分许,在敬梓镇冯坑村山头村民小组窝下山岭烧杂草时,不慎引起森林火灾。
经鉴定,窝下山岭过火面积34.5亩,其中有林面积20.7亩,直接经济损失1844元,其行为未构成失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2020年4月18日经县公安局批准决定对黄某安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