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林业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倡文明祭祀、防森林火灾、保绿水青山”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山入林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扫墓祭祖,稍为不慎,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倡导文明安全扫墓祭祖,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各县(市、区)要迅速组织开展“倡文明祭祀、防森林火灾、保绿水青山”的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一要落实宣传责任。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行业管理责任,扎实做好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指导督促经营单位落实火灾防控主体责任。林业部门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构建“倡文明祭祀、防森林火灾、保绿水青山”宣传活动的责任体系,大张旗鼓地开展一次从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各乡镇(街道)、到学校、到村(居)、到村小组、到户、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大宣传、大发动活动。宣传活动实行“六包”责任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干部职工,乡镇(街道)领导包片区,乡镇(街道)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村小组,村小组理事成员包户,林业主管部门包检查督导。
二要落实宣传重点。各县(市、区)要创造性、针对性地制定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可操作性强的宣传方案,重点宣传《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火灾正反典型和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等。要将《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宣传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到乡镇(街道)、到村(居)委、到学校、到村小组、到户、到人。特别要贯彻到全市公职人员以及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求党员干部率垂范、带好头、树好样,做文明祭祀、安全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城乡居民,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三要落实宣传措施。要求做好“五个一”宣传工作:第一,县(市、区)领导发表一次电视公开讲话。第二,通过新闻媒体和通信运营商开展宣传,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刊有文章,手机有信息和微信。第三,层层召开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动员会;第四,村小组长要召开一次家长专题会议,签订《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第五,要在乡镇(街道)、村庄大量张贴政府通告和标语,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派发政府通告、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和致扫墓公民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资料,森林防火宣传车(包括摩托车)到乡镇(街道)、村庄巡回广播宣传。